并改进报告过程中的护理质量、彻底调查和有效保护处于危险中的妇女。同样,本标题规定促进不同警察部队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机制,以实现干预的最大效力。 第六章:诉诸正义并获得正义 第六章涉及诉诸和获得正义的权利,由两章组成。 第一章作为犯罪认定的一项基本措施,规定了协助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法院的综合法证评估单位专门负责性暴力问题。同样,规定了进行合法利益检查的法医人员的专业化义务。 第二 章规定了保护和加强对受害者的支持的司法措施,除其他外,其中包括避免与侵犯者进行视觉接触的可能性、在为此目的配备的特殊房间中作证或支持通过视听媒体记录陈述,允许在口头审判期间复制该内容,从而避免受害人在整个程序中不得不面对连续的陈述。 第七章: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七章将获得赔偿的权利作为人权义务框架内的一项基本权利。
它要求国家有责任使受害者恢复到暴力发生前的状况,包括对暴力造成的损害进行经济赔偿、使其身心和社会完全康复所需的措施以及赔偿行动。保证不重复。 第八章:有效适用法律的措施 第八 章规定了保证 BTC 号码数据 该法有效实施的基本措施。它由两章组成。 第一章规定了通过国家战略制定法律并评估其有效性和影响的义务,为此将建立数据收集机制。 第二章规定了一个全面的机构应对体系,国家总局将通过反性别暴力政府代表团推动制定 旨在为本法所述暴力受害者提供保护的公共政策。 规定 最后,引入了一项附加条款、两项过渡性条款、一项废除条款,以及最重要的二十一项最终条款。 特别相关的是该法律草案打算在《刑法》中引入的修改,这些修改值得更详细的帖子来指出他们的错误,而不是他们的成功。
反射 该提案在其文章中并没有忽视,要真正解决性暴力问题,仅对这一法律良好的刑事保护是不够的,还需要采取旨在改变刻板印象、社会偏见和思想的措施。使这些行为长期存在,并在监狱机构中实施允许犯有这些罪行的人重新融入社会的方法。 预防是打击性暴力的唯一方法。正因如此,适用永久、可复核的徒刑的论述行不通;正如某些政党宣扬的那样。对这些罪行的实施者加重处罚到如此程度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实施这些罪行,而这正是我们想要避免的。 要施加这种惩罚,必须实施最严重的性侵犯(导致受害者被谋杀)。永久的、可复审的监禁刑罚并不能使受害者起死回生,也不能阻止犯罪行为发生在她身上。尽管一些囚犯的康复和随后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值得怀疑,但永久可审查监狱并不是结束性侵犯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