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法控制员工的工作时间,即使是通过公司手机间接控制,员工也有权获得加班费。高级劳工法院第二小组在承认圣保罗 Optotal Hoya SA 产品代表享有此项福利的权利时适用了这一理解。 再生产 公司手机,用于TST,用于控制工作日 复制 专案组了解到,尽管该代表进行外部工作,但该公司通过提供的手机间接控制了他的行程。 在记录中,该员工报告说,他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 7 点至晚上 8 点,中间休息半小时。他的日常工作是拜访客户商店展示产品(眼科镜片)并参加与眼科医生的培训和会议。据该代表称,工作是通过手机控制的,因为他使用该设备来登记直接对公司系统进行的访问。
Optotal 在辩护中辩称,该员工正在进 WhatsApp 数据 行外部工作,并且无法有效控制他的日程安排。据该公司称,无法证明该员工所声称的工作时间。 例外情况清单 CLT 第 62 条涉及“例外情况”,即所进行的活动类型与工作时间的规定不相容。因此,该文章将这些工人排除在每天 8 小时、每周 44 小时的工作时间限制之外,因为他们是外部工人,他们的工作时间不受监控。 第二区(大圣保罗和沿海圣保罗)地区劳动法院裁定加班请求毫无根据,该代表在没有公司对其工作安排进行任何干扰或监督的情况下进行了外部轮班。 州法院裁决摘录称,“他从家中开车到第一个客户服务地点,并在最后一次访问后返回他的住所”。
对于 TRT 来说,使用公司手机本身并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员工通过手机控制了自己的日程安排。因此,他认为自己属于《刑事诉讼法》第 62 条的例外情况。 然而,上诉报告员玛丽亚·海伦娜·马尔曼 (Maria Helena Mallmann) 部长表示,雇主有效的时间控制并不需要排除 CLT 中规定的例外情况。要做到这一点,所需要的就是这样做的可能性,即使是间接的。 这位部长指出,将手机纳入工作组织的动态中是无可争议的进步,“这是过去十年全球发展的结果,对执行质量和员工任务的控制产生了影响”。在此背景下,根据 TRT 描述的框架,部长得出的结论是,该公司提供的手机与旅程的控制兼容,即使是间接的。 |